采矿工程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一、接收调剂专业
026采矿工程研究院(泰安)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1、符合《山东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调剂政策;2、接受调剂第一顺序:(0857)资源与环境;第二顺序:(0801)力学;第三顺序:其它专业方向((0819)矿业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14(土木工程)、(0859)土木水利、(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55)机械、(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01 |
力学 |
0819 |
矿业工程 |
0837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14 |
土木工程 |
0859 |
土木水利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55 |
机械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二、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我校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调入本单位相关专业的复试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学术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4.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7.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2.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符合复试条件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院官网公布的调剂信息和复试通知及手机短信通知。
3.依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调剂复试费,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调剂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调剂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须于复试前,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s.sdust.edu.cn/logon),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5.调剂复试采用线上复试形式。
四、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及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命制数量充足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
五、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 60%+(复试总成绩/2)× 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2.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仅计算复试总成绩,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调剂咨询QQ群:139641893
咨询电话:15621005180(刘浩老师)
采矿工程研究院
2026年03月31日